XM外匯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8日電 題:《連平:積極發展小型銀行 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作者 連平(交通銀行(601328)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銀行(601988)業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主任)

我認爲,要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需從改善供給結構、擴大資源投入和強化政策支持三個關鍵領域入手。鑑於中小微企業主要依靠銀行業融資,改善供給結構主要是銀行業結構的優化。而資源投入主要是保持財政資源投入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領域。政策支持則主要是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結構性地傾斜支持小微金融領域。未來一個時期,發展以中小微民營企業爲服務對象的小型銀行,促進銀行業結構優化應該成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

一、小型銀行服務中小微民營企業具有天然的優勢

小型銀行在服務中小微企業方面有着明顯的優勢。小型銀行的小規模決定了小客戶的定位清晰且穩定。小型銀行的資本規模和經營區域有限,注定了其小資本、小資產、小範圍、小客戶、小業務“五小”特徵。小型銀行只能“門當戶對”地服務於中小微企業,而不易萌生“做大做強”的衝動,也沒有能力傍“大款”。由於經營區域範圍的限制,小型銀行主要在社區經營,具有明顯的“下沉”優勢,更容易了解和把握區域內小企業以及小企業主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的“軟信息”,較好地克服信息不對稱難題,可以及時、有效地管控信用風險。與小額貸款公司不同,小型銀行可以吸收存款,不僅可以持續獲取金融資源並配置給小微企業,而且還可以通過信用創造,在監管要求範圍內合理加槓杆,不斷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融資的能力。小型銀行的決策流程和業務流程相對較短,操作程序簡便易行,效率優勢、成本優勢比大中型銀行更爲明顯,也更能有針對性地、靈活地爲小微企業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小型銀行可以沿用銀行成熟的風險管理機制並結合中小微客戶特點加以改造,形成相匹配的風控理念和風險偏好。所有小型銀行都置於存款保險制度的覆蓋之下,因而可以較好地控制系統性風險。

近年來城商行和農商行對小微企業的業務拓展力度在加大,其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在商業銀行中的比重呈現逐年增大的趨勢。根據銀保監會數據,2018年末,城商行和農商行提供的小微企業貸款佔比已經達到52.44%。一些城商行和農商行通過體制機制和組織架構優化和完善,加大力度支持小微金融業務。比如,常熟農商行(第一大股東爲交通銀行)堅持服務小微的市場定位,在行業內率先成立小微企業總部,以“五結合”要求持續加強全流程風險識別和管理水平;通過开發豐富的產品线和流水线小微信貸工廠模式,在較好滿足小微企業貸款“短、小、頻、急”需求的同時,也較好地解決了小微企業風控問題。

有必要指出,金融需求的分層特點決定了金融機構的服務也應該相應分層,以提高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中型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更適合服務於業務結構較爲復雜和業務規模較大的大中型企業,大中型銀行應該以大中型客戶爲其主要服務對象,從而形成大中型銀行的客戶定位。小型銀行不具備服務大中型客戶的能力,小型銀行的小規模、靈活性和“下沉”特點決定了小型銀行應以中小微企業爲其主要的客戶。這種由金融需求分層所帶來的銀行客戶定位分層的有效性,已爲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的實踐所證明。從這個意義上看,過度要求大型銀行服務小微企業是違背金融需求分層規律的,不僅可能會事倍功半,而且還可能帶來不良後果。比如大型金融機構憑借其優勢過多獲取優質小微客戶資源,就有可能給小型銀行帶來信用風險和經營壓力。

一個時期以來,中國中小銀行的規模和速度情節依然十分濃重,不少城市商業銀行始終把做大規模作爲經營發展战略的首要目標。1995年國務院決定在大中城市組建地方股份制性質的城市商業銀行,其市場定位的重點在於服務民營經濟、小微企業和城市居民。但實際運作過程中,部分城商行並非堅持在本地區开展經營,而是與一些大中型商業銀行一樣選擇在更大的區域範圍內“做大做強”。有些地區把一些城市商業銀行整合起來組成一個具有省級範圍的區域型銀行,部分銀行還突破行政區劃在全國开展業務,不少地區級城商行還在省會城市設置分行等等。這些做法無疑都偏離了城市商業銀行的定位初衷。於是就出現這樣一種現象,即一大批城市商業銀行問世,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然未見有效的緩解。

衆所周知,中小微民營企業對中國的稅收、就業和經濟增長的貢獻很大,但金融體系對中小微民營企業提供的金融服務仍遠遠跟不上其需求。未來一個時期,應從三方面入手,改善和優化金融供給結構,提升中小微金融服務效率。不僅要繼續保持大中型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力度,使大中型銀行繼續成爲支持小微企業的重要力量;而且還應該引導、鼓勵和支持存量小型銀行發揮“下沉”優勢,積極服務民營經濟,堅持本地化經營導向,以當地中小微企業與居民爲主要目標客戶,針對性地靈活开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還有必要積極穩妥地發展一批專司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使其擔當小微金融服務主力軍的功能。由於近年來農商行和村鎮銀行發展較快,對城市小型商業銀行的需求尤爲迫切。

二、明確小型銀行業務定位並強化監管

由於小型金融機構資本小,實力弱,風控能力相對較低,小型銀行的發展必須建立在嚴格監管和合理規範的基礎之上,以切實服務好中小微企業,避免發生金融風險。在經營模式方面,小型銀行的經營區域應選擇中小微企業基礎較好、具有較爲旺盛的持續性融資需求的地區,爲自身可持續發展提供足夠的業務空間。應將小型銀行經營區域嚴格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不允許跨地區經營,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收購兼並,因爲這兩種方式都是偏離本位、快速做大的捷徑,保證小型銀行隨着本區域經濟發展而自然增長。小型銀行的業務範圍應嚴格限制在零售業務和小微信貸,促使其聚焦服務當地居民和中小微企業的金融需求。在資本結構方面,明確單一股東佔比的最高限,鼓勵中小民營資本分散持股,以實現共同治理,避免出現絕對控股股東控制小型銀行的局面。商業銀行可以參股,但不一定要成爲最大股東,以繼續發揮其原有靈活的經營風格和獨特的競爭特點。應研究探索建立合作性質的小型商業銀行,即由民營中小微企業出資設立帶有互助性質的小型銀行,不求利益最大化,努力降低各類成本,運用較低的利率支持中小微民營企業,財政則以一定資源投入加以支持。

未來應完善和優化小型商業銀行監管體系,“優生優育”小型商業銀行。從公司治理、經營業績、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等方面入手,設定較爲嚴格的小型銀行准入門檻,保障實現擇優的目標。明確要求由符合監管資格要求的職業經理人負責管理小型銀行,由素質高、經驗足的經營班子管理其日常經營活動;主要出資人可以擔任董事長,但不得幹預業務決策。在銀保監會體制下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框架下建立專門的監管機構,實施專業化的小型銀行垂直與地方相結合的管理體系。开展規範化、高標准的監管,風險監管標准比其他銀行可以更高一些,要求更嚴格一些。監管部門可以主導开發一套適用於小型銀行業務運行和管理的軟件系統,新設立的小型銀行必須使用這套系統並與監管部門聯網。其功能一是以信息化手段強制性地規範其業務流程;二是監管部門可以依此系統便利地觀察分析其業務活動,實施規範管理;三是運用大數據等工具手段進行實時監控,進行風險預警。

三、擇優轉制優質小貸公司爲小型銀行

擇優轉制一批優質小貸公司可以成爲小型商業銀行發展的重要途徑。當前,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總體上滯步不前,陷入了困境。從推出初衷來看,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的目的是服務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同時收編“地下錢莊”,促進一直處於“灰色地帶”的民間金融走向規範經營。相對於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正規銀行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在服務效率、產品設計、風險控制等方面,確實也具有一定優勢。然而由於小貸公司的體制機制上存在缺陷,轉制成爲小型銀行又無希望,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進入滯步不前的狀態。從2014年开始,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數量、從業人員、實收資本、貸款余額等主要統計指標增速均放緩,2016年整體小幅負增長。2018年以來,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數量和從業人數持續減少,行業退出潮仍在繼續。根據人民銀行數據,截至2018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133家,貸款余額9550.44億元,繼續呈現減少態勢。

建議擇優轉制一批小額貸款公司爲小型銀行,爲小微金融服務體系創造新的增量。實踐證明,對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在內的民間融資、非正規金融一味採取“禁”、“堵”的方式解決不了問題,而應通過“疏”的方式加以規範,積極引導民間非正規金融走上規範化發展道路。作爲小額貸款公司而言,其自身也有進一步向更加規範的金融機構轉變的內在需求。因此建議,在風險防範和規範發展並重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爲小型銀行。參考德國、日本、美國等商業性金融體系中的社區銀行建設經驗,在規範小型銀行管理的同時,有效發揮其“經營決策靈活、審批環節少、擔保方式多樣、貸款流程簡單等優勢,爲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靈活、便利和高效的金融支持。

在未來三五年內,假設有2000家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爲小型銀行,每家小型銀行資本爲3-4億,通過吸收存款,可以爲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20-30億元的信貸,則可以形成總計五六萬億元的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規模。據銀保監會數據,2018年末,各類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爲:國有商業銀行7.1萬億,股份制商業銀行4.5萬億,農村商業銀行6.9萬億,城市商業銀行6.2萬億。轉制成功的小型銀行有可能培育成爲一支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方面軍,尤其是可以發揮大幅提升小微融資邊際增量的作用,從而爲基本上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奠定基礎。當然,從類公司管理的小額貸款公司轉制爲類銀行管理的小型銀行,必須在公司治理、人員管理、經營模式、網點設置等方面嚴格加強監管和行爲規範,以保障這些小型銀行切實服務民營中小微企業並有效管控各類風險。由於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轉制小額貸款公司爲小型銀行,一定要注意與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立足當地民營經濟發展實際,避免盲目“大幹快上”,帶來金融風險。

XM外匯 四、構建小型銀行的資源和政策支持體系

爲了有效利用政策資源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業,可以借鑑國際經驗,逐步構建小型銀行的資源和政策支持體系,其內容主要包括政策性銀行、財政資源投入和針對性的貨幣政策。有必要設立專門服務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銀行機構。作爲同樣以間接融資爲主、企業大多依賴銀行獲得融資的經濟體系,德國和日本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方面的經驗值得借鑑。德國復興信貸銀行、日本政策金融公庫股份有限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其中發揮了核心作用。建議中國探索設立政策性銀行機構,針對性地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的金融需求。政策性銀行機構可借鑑國开行、農發行、進出口行等現有政策性銀行模式,以國家信用發行債券籌集低成本資金。政策性銀行機構既可採用通過轉貸款給其它商業銀行,其中主要是小型商業銀行以定向支持中小微企業的“轉介模式”;也可採用在不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直接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自營模式”,建議以“轉貸模式”爲主。政策性銀行的資金支持需要體現政策性機構的特點,不以盈利爲目的,有效發揮好對社會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政策性銀行主要爲中小微企業提供超長期限、優惠利率的穩定資金。

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不僅要從金融體系的結構優化入手,而且還需要投入財政資源來加以支持,通過財政資源的支持來進一步推動金融體系結構的優化。這種資源投入主要體現爲以財政手段來支持爲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未來可以考慮對小型銀行實施免稅政策,即小型銀行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針對小型銀行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等給予財政貼息,以及收費補貼等等。

貨幣政策在支持小型銀行方面同樣可以有所作爲。目前,中國小型銀行的存款准備金率比大型銀行要低約五個百分點,在一定程度上已經體現出貨幣政策工具對中小銀行的支持。爲使小型銀行能輕裝上陣,更好地服務中小微企業,考慮到小型銀行吸儲能力有限,可以考慮根據需要給小型銀行適用更低一些的存款准備金率,以提升和保障小型銀行的流動性保持在合理狀態,增強信貸能力,降低經營成本。爲了有效控制小型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維持其必要的信貸能力並控制其經營成本,可由央行各地分支機構向小型銀行提供再貸款,再貸款的利率可以低於貨幣市場利率。運用貨幣市場短期資金融通工具,靈活及時地支持小型銀行的融資需求。大幅放寬貨幣市場融資抵押物的範圍,增強小型銀行貨幣市場的融資能力。(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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