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紙業(02002)公布,該公司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完成收購Top Speed Energy Holding Ltd. 45%股權,根據買賣協議,該等賣方及賣方擔保人不可撤回及無條件地共同及個別向買方保證(a)二零二二年純利不應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二零二二年保證溢利」);(b)二零二三年純利不應低於4,500萬元(「二零二三年保證溢利」);及(c)二零二四年純利不應低於5,400萬元(「二零二四年保證溢利」,連同二零二二年保證溢利及二零二三年保證溢利,各自稱為「保證溢利」,統稱為「該等保證溢利」)

該公司近期接獲目標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未經審核財務報表,根據上述未經審核財務報表,目標集團錄得帳面虧損,預計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年仍為帳面虧損,未達到二零二二年保證溢利的70%。如確實目標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稅後純利低於或等於二零二二年保證溢利的70%,根據買賣協議,該等賣方及賣方擔保人應於二零二二年經審核賬目交付予買方之日起三十個營業日內,共同及個別購回或促使其聯屬公司以代價2.65億元購回買方擁有的目標公司所有股份,就此董事會將進一步與該等賣方及賣方擔保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