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統計,周一(11日)券商申報客戶違約交割達7.02億元,金管會昨(12)日證實,其中7億元是單一投資人在集中市場做當沖,導致虧損無力支付,金管會已要求證交所須查核違約券商。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這7.02億元違約交割金額,其中7億元都是單一投資人當沖虧損所致,買賣合計總額6.6億元、買賣互抵約500萬元,若以整體市場來看,曝險額並不大。

據金管會掌握,前一天共有六家券商申報違約交割,其中單一家券商、單一投資人就佔95%(違約7億元),其他五家佔5%,因單一投資人違約交割金額大,導致佔成交額達0.2%飆新高。

據統計,從今年6月24日到7月8日共11個交易日,台股每天違約交割總額佔成交金額約萬分之0.126到萬分之1.626,僅11日達0.2%。

高晶萍說,客戶發生違約交割,會要求交易所了解券商兩大方面,一、是否有落實執行相關程序,二、發生違約是否採取相對應措施。

所謂相關程序,包括券商是否落實KYC(認識你的客戶)、徵信和違約申報,如客戶是否可以下這麼多單等,其次,發生違約時,券商是否採取相對應措施,例如是否有通知款項不足、是否要補交易差額等。

據證交所公告,11日投資人買進、賣出違約總額是7.02億元,互抵後609萬元,因互抵額才是真正投資人欠券商的錢,因此曝險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