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公布後1年施行;違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相關規定的罰鍰上限,也從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

金管會表示,為期公司股權重大異動的資訊能即時且充分公開,並符合國際立法的趨勢,及為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達到使裁罰具勸阻性的效果,因此研擬修正「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

金管會說,此次修法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以健全大量股權取得揭露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又為利相關配套法令的訂定或修正及實務運作的調整,並給予1年緩衝期。

此外,為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修法也將該等機構違反規定的罰鍰上限,由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