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在下周四(4月6日)將進行「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修正草案審查,修正重點今(31)日出爐,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降到5%,此外,證券相關事業內控不佳或財、業務疏失,最高罰鍰也將由480萬元拉高到600萬元,被外界稱為「上市櫃藏鏡人現形條款」。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下周四將列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並備質詢,主要為使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可即時並充分公開,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下調為5%,並給予1年緩衝期,明定修正條文自公布後1年施行。

金管會指出,本次修正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的預期效益,將與國際接軌,深化公司治理,並提升資訊透明度及強化對證券中介機構之監理,有助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

之所以被稱為藏鏡人現形條款,主要是過往市場派經常悄悄買進上市櫃公司持股,直到10%才被發現,讓許多公司派來不及反應,尤其是對公司經營權所有人持股偏低的公司不利,未來修法後,10%下調為5%,上市櫃藏鏡人被迫提早現形浮上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