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虧損或公司治理吊車尾的上市櫃公司要當心了!金管會4日明確宣布祭出「肥貓現形條款」,要求符合六大態樣的上市櫃公司,今年都必須揭露個別董監及經理人酬金資訊,金管會並且統計,去年被強制揭露的共有652家,其中因為營運虧損及公司治理末段班而必須揭露的家數,經歸戶共有557家,佔比高達9成。

倘若未揭露,金管會指出,要依證交法178條規定,處24萬至480萬罰鍰。

另外金管會也要求,董事長與總經理為同一人者,所謂同一人,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所謂同一人,亦即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或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金管會已統計,這類家數共522家。

112年度股東常會將陸續召開,金管會在各大公司編製年報前,特別提示必須揭露的資訊。對於必須揭露董監薪酬的六大態樣,金管會列舉,包括:(1)最近3年度財務報告曾虧損,但金管會也開出例外條款,最近年度已有稅後淨利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可豁免、(2)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3)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持股成數連續三個月不足、(4)最近年度任三個月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5)全體董事監察人酬金佔稅後淨利超過2%,且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超過1500萬元、(6)非主管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未達50萬元。

而前二大態樣者,還要再揭露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長或財務主管等經理人的酬金資訊。金管會也要求,112年底前完成選任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4人,但董事席次超過15人者,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5人。

此外,實收資本額100億以上、鋼鐵業及水泥業的上市櫃公司,今年將必須依照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劃時程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不僅要在年報,最遲應於今年6月底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永續報告書中揭露,而且自今年起全體上市及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均應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以利外資行使股東權益,吸引國際資金持續投入我國資本市場,金管會統計去年有869家已達必須編英文年報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