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旺季即將到來,金管會昨表示,上市櫃公司因違反「肥貓條款」,今年至少有四一八家上市櫃公司編製年報,須揭露酬金資訊。

金管會官員昨指出,必須揭露董監薪酬的六大態樣,包括最近三年度財務報告曾虧損,但最近年度已有稅後淨利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可豁免;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持股成數連續三個月不足;最近年度任三個月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百分之五十;全體董事監察人酬金佔稅後淨利超過百分之二,且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超過一五○○萬元;非主管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未達五○萬元。

金管會統計,今年符合第二種樣態,須揭露董監與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薪酬,共有四一八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