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3月底大陸推出一道新規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後,金管會就請證交所、櫃買和券商公會去評估此新規影響並提出因應措施,昨宣布畫出三道紅線。

證期局主祕黃厚銘說,一、加強資訊揭露,包括公開說明書事項去揭露相關資訊,企業在提交備案或取得備案時間點,也要發布重訊。

據了解,這部分主要是針對SPO(現增或轉換公司債等籌資案),公司需在公開說明書上說明,讓投資人清楚了解,當參與增資時、大陸備案可能不通過的風險。

據調查,目前共有196家上市櫃公司做SPO案時,可能會受到影響,但官員說,就觀察港交所情況來看,大陸備案不過的機率極低。

二、公司提交備案資料不能牴觸台灣相關法令,如個資法。黃厚銘說,公司法遵人員需自行判斷,個人資料若提交給大陸是否有違反台灣的個資法,其他如要求股權結構,若公開財報資料應可提供,其餘也要由公司自行判斷。

三、承銷商在公司備案後,需評估備案資料是否與申報書件內容沒有重大差異,同時也要去評估是否沒有違反台灣法令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