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金控股的投資人,明年又要再失望一次?

根據新聞報導,金管會即將訂定「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草案,未來金控要用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來發放現金股利,需要符合四大財務門檻條件:

一、資本結構

分配後法定盈餘公積須達實收資本總額之50%

二、資本適足率

集團資本適足率扣除預計發放之現金股利(含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後之集團資本適足率須達120%以上。

三、財務健全度

金控公司及各子公司最近一次經主管機關金融檢查及最近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所提列之備抵損失、備抵呆帳及各項準備提列達各業別相關法令規定。

四、財務結構及槓桿度

金控公司最近一年度第三季雙重槓桿比率、負債佔資產比率及財務槓桿度[(稅前損益+利息費用)÷稅前損益]低於同業平均水準,且分別未逾115%、15%及105%。

銀行局副局長提到,若金控要用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俗稱老本)來發放金股利,就要經過這四關審查。不過大家別太擔心,今年多數金控狀況都有改善,應該不至於會動用到「老本」來配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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