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發債成本高於內地,為免財政本已喫緊的地方政府出外舉債,妨礙債務風險的化解,消息指,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融資平台(LGFV)停止發行364日到期的離岸債,而有關債券的發行亦已停止。

國家發改委去年初頒例規管中長期離岸債之發行,但1年內到期的不用審批。然而,隨着地方債問題去年愈益顯著,LGFV發現在國內發債難度上升,於是發行364天的離岸債。

據天風證券統計,去年發行的27筆這類債券當中,大部分是10月打後才發行,而且票面息高於6釐,以山東省借得最多,一共12筆,集資逾1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