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提醒投資者,應只在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因為在無牌平台上進行買賣或不受保障,而投資者可查核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以了解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過渡期將在本月底屆滿,在港經營的交易平台,要在2月29日或之前向證監會申請牌照,否則要在5月底結束在港業務。證監會指,投資者應在3月1日查核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如使用的平台在香港營運,並且不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上,應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及早作好準備,例如結束在這些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帳戶,或轉移至獲證監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

證監會提醒公眾,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上的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會否獲批准乃屬未知之數,因此在這些平台上進行買賣存在風險。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預告,將會有一系列宣傳及教育活動,以提高大眾的認知及防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