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公告表示,東區裁判法院今天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將該會早前提訴的一宗「唱高散貨」案件移交區域法院審理,首次聆訊將於2月27日進行。這是移交至區域法院進行刑事檢控的首宗「唱高散貨」案件。

案中兩名被告葉志輝及蘇龍影是一個組織嚴密的懷疑「唱高散貨」集團的骨幹成員。經證監會進行深入調查後,二人於2023年8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

法院批准葉及蘇保釋,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分別繳交50萬元及5萬元保釋金;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需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