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大量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份申報及公告門檻,從取得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調降至5%的新規定即將上路,18日將再舉辦相關宣導會,以利申報義務人及市場參與者深入了解。

總統令於去年5月10日公布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修正條文,將大量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份申報及公告門檻,從取得已發行股份總額調降至5%,經一年緩衝期後,將自今年5月10日起施行。

此外,主管機關亦已於今年1月30日公布「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等相關子法,並同步於5月10日一併施行。

證交所說明,本次修法目的是為提升上市公司股權重大變動資訊的公開透明度,使投資大眾能知悉公司股權大量變動的緣由和趨向,進而了解公司經營權及股價可能產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