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投資推廣署的專責家族辦公室團隊自2021年6月成立,至今年3月底,包括約40個來自中東的查詢在內,共接獲超過650個在香港成立家族辦公室的查詢,並有136個正準備或已決定會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的家族辦公室,其中9個或6.61%來自中東,有82個或60.29%來自內地,其次是歐洲,佔27個或19.86%,而北美是零。

他提到,由投資推廣署的專責家族辦公室團隊協助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的家族辦公室的總數共64個,大部分來自內地,佔49個或76.56%;亞太地區有8個12.5%;北美及歐洲分別佔4個或6.25%及3個或4.68%。同時,他重申港府暫未有計劃就介紹家族辦公室來港設立獎勵制度。

近期有聲音批評政府在引入家族辦公室時,未有做好盡職調查。許正宇指,設立家族辦公室的程序與設立其他香港公司無異,不同行業的專業人士在向家族辦公室提供相關服務時,會根據法例要求及相關指引進行相應的盡職調查。

他指出,不同的家族辦公室有不同的營運風格和對外溝通模式。對於有興趣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的家族辦公室,投資推廣署將繼續按其需要提供一站式及量身訂製的支援服務。 在港家族辦公室無須向政府申報其資產規模及營運開支,政府沒有備存相關數字。個別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金額不會公開。

他重申,政府歡迎所有合法合規的家族辦公室在港開展業務,並為其提供所需及適切的協助,從而帶動本地金融、專業服務和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