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FFAJ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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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匯監管提示:注意:自2000年7月起,金融工具公司、注冊金融機構和FFAJ都开始受日本金融服務廳(FSA)專員的監督。


  機構簡介


  官網:http://www.ffaj.or.jp


  全稱:日本金融期貨協會TheFinancialFuturesAssociationofJapan(簡稱:FFAJ)


  成立背景:


  FFAJ於1989年8月由財政部長根據1988年頒布的《金融期貨交易法》授權成立。其目標是,通過對金融期貨公司進行適當的業務管理,確保對投資者的保護和金融期貨行業的穩健成長。


  發展:


  (1)根據1992金融期貨交易法修訂版,FFAJ加強了其自律監管機構的職能,以進一步完善其服務。2005年7月,《金融期貨交易法》再次修訂,將針對零售客戶的場外金融期貨交易歸類爲金融期貨業務,成員銷售代表的登記,以及解決成員與投資者之間的糾紛,已被列爲FFAJ主要的服務之一。


  (2)爲整合《金融期貨交易法》和其他與投資相關的法律,制定了《金融工具交易法》(FIEL),該法律於2007年9月30日生效。依據《金融工具交易法》,之前的“金融期貨公司”、“證券公司”和其他投資公司被統一歸類爲“金融工具公司”,而依據《金融工具交易法》注冊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被定義爲“注冊的金融機構”,至此,FFAJ已成爲“公共利益公司和金融工具公司協會”。


  (3)截至2018年3月,FFAJ已注冊了146家成員機構(包括:142家成員和4家特別成員)。作爲金融工具公司和开展金融期貨業務的注冊金融機構的唯一自律監管機構,FFAJ將指引行業規範,提供理賠、申訴和調解服務,解決糾紛,开展行業研究和規劃,維護公共關系和提供培訓,以實現其使命。


  監管職能:


  (1)制定成員規範條例,爲成員提供審計、指導和建議等服務


  (2)協助成員及時高效處理投資者的投訴


  (3)對國內外金融期貨市場進行研究,編制統計數據,爲行業的健康發展提出建議


  (4)發行金融期貨出版物,舉辦研討會和培訓課,管理維護網站公關監管、數據查詢方式


  聯系方式:


  電話:8103-5280-0881(工作日9:00-17:00)


  郵箱:ffaj@ffaj.or.jp


  受監管公司名單


  http://www.ffaj.or.jp/en/memberlist/index.html


  可於以上網站下載受監管公司名單


  監管查詢


  第一步首先打开日本FFAJ的官網http://www.ffaj.or.jp/,圖爲日本FFAJ的官網首頁(選擇語言爲英語)。


      


  第二步點擊網頁左方菜單欄中“ListofMembers”(會員名單)一項。


      


  第三步點擊會員名單後,會出現下面的頁面,截至2019年1月,總共有142家成員和3家特別成員,可以按照機構類別進行查找。


       


  第四步點擊“CityBanks”(城市銀行)或任一藍色字體成員後,會跳出所有具體的成員公司名稱,如下圖所示。


       


  監管細則


  1.單獨控制客戶資金要求


  使客戶資產與公司財產隔離,以保證客戶存儲的保證金安全。


  適用範圍:


  該要求既適用於場內外匯交易,也適用於場外外匯交易,也適用於持有客戶保證金的中介公司。


  2.止損規則


  從2010年2月1日起,所有外匯公司必須執行和符合止損規則。


  (1)適用範圍


  只適用於針對個體客戶的與貨幣相關的衍生品交易,包括外匯交易。


  (2)要求


  向客戶提供外匯交易產品之前,外匯公司必須制定止損規則,執行控制體系,使業務符合公衆利益,並保護投資者。


  (3)對客戶義務


  籤約之前,外匯公司必須提供書面聲明,向客戶合理解釋止損交易細節,以及交易存在的風險。


  (4)執行風險控制體系和從事經營活動


  針對與貨幣相關的場外衍生品交易情況下的止損交易。


  A.考慮價格波動風險或流動性風險後,公司應確定執行止損交易的等級,防止客戶的損失超出客戶存儲的保證金金額。


  B.公司應編制內部規則,與客戶籤約時,清晰規定止損交易協議,並反映內部規則。


  C.當損失超出客戶存儲的保證金金額時,公司應執行止損交易。


  D.公司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止損交易執行情況。


  3.保證金規則(槓杆規則)


  (1)針對與貨幣相關的衍生品交易,包括針對個體客戶的外匯交易,既適用於場外交易,也適用於場內交易:


  2010年8月1日起,外匯公司應至少收取交易額的2%作爲保證金;


  2011年8月1日起,外匯公司應至少收取交易額的4%作爲保證金。


  2010年8月1日起,槓杆上限設定爲50倍;


  2011年8月1日起,槓杆上限設定爲25倍。


  (2)針對機構場外外匯交易:


  此外,從2016年2月起,外匯業務運營商在與機構客戶進行外匯交易時,收取的保證金至少不得低於日本金融服務廳規定的方式計算出的比率。


  處罰實例


      


  監管投訴


  針對本協會會員的金融期貨交易業務衝突調解和投訴處理,自2010年2月1日起,本協會委托非營利法人“證券和金融產品咨詢調解中心”(FINMAC)處理。


  該中心由FFAJ、日本證券交易商協會等5家金融商品協會共同組建,是處理投訴和調解的專門機構。


  該中心根據“促進使用爭議解決程序法案”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保護投資者利益。


  FINMAC官網:https://www.finmac.or.jp/tokei-siryo/


  投訴


  FINMAC專門處理與金融工具交易(包括股票、投資信托和外匯保證金交易)有關的咨詢和投訴,以公平和中立的態度解決爭議。


  1.投訴方式和費用


  客戶可以通過電話、親自上訪或郵件的方式向FINMAC投訴。


  投訴處理是免費服務。


  2.投訴解決過程


  FINMAC收到客戶投訴後,應开始投訴處理程序,與申請人協商並給出必要建議,同時對投訴事實進行調查。若認爲有必要進行互相討論,FINMAC會通知被投訴機構,督促其盡快解決。FINMAC會聽取被投訴機構的建議,通知客戶答案,或通知被投訴機構與客戶進行面對面協商,要求被投訴機構報告協商的結果。


  3.投訴處理時間


  一般情況下,FINMAC會在2個月內完成投訴處理。


  調解


  如果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在投訴處理完成後,可以請求調解。


  1.調解過程


  當調解請求接受後,調解程序开始。申請人必須提交3份以上書面聲明,闡明主要辯解觀點,以及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爭議解決調解員可以要求雙方或目擊人參加面談。調解過程中,如果各方達成協議且接受調解員的解決方案,則必須籤訂解決協議,並向爭議解決調解員提交一份副本,由調解員籤字和蓋章。


  2.調解費用


       


  3.調解處理時間


  申請人應在收到調解請求接受通知函之日起10日內向FINMAC支付調解費,支付方式可以通過電匯匯至FINMAC指定的銀行账戶。


  一般情況下,從接受調解請求之日起,爭議解決調解員會努力爭取在4個月內完成調解程序。


  相關鏈接


  日本投資者保護基金(JIPF,外匯不受其保護):http://www.jipf.or.jp


  日本證券業協會(JSDA):http://www.jsda.or.jp


  日本商品期貨協會:www.nisshokyo.or.jp